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coinbase交易所 2025-05-12 4 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展开全文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北方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北方 会计机构负责人:安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0人,代表股份1,797,523,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2,658万股股份,下同)的68.3044%。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2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7人,代表股份116,367,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7人,代表股份116,367,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9%。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44,642,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6人,代表股份71,724,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11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2%;反对3,18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弃权2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95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89%;反对3,18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05%;弃权2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202,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2%;反对3,15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弃权1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156,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7%;反对3,19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弃权1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01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6%;反对3,24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弃权2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065,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6%;反对3,191,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弃权2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066,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7%;反对3,210,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2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91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92%;反对3,210,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87%;弃权2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26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6%;反对3,13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1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0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78%;反对3,13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58%;弃权1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9,87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7%;反对7,40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弃权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722,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04%;反对7,40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3%;弃权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4%。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3,942,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8%;反对3,39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1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786,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26%;反对3,39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9%;弃权1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3,64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2%;反对3,68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1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08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7%;反对3,33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4%;弃权1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2.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4,04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3%;反对3,364,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弃权1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罗彤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质量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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