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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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2月10日,公司刊登《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临2025-009号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其他国资央企集团筹划重组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向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乐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向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向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乐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5-02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0:30时在东安动力新基地办公楼304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及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靳松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补选王林翔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WEI CAI独立董事、韩东平独立董事、王林翔职工董事,其中WEI CAI先生为主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
召开地点:公司新基地3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5:00至5月2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临2025-023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5:00至2025年5月2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51)86528172
3)传真:(0451)56186026
4)邮编:150060
5)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5-03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东安动力办公楼304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岩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并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至05月20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ADL600178@263.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靳松先生
财务总监:王向坤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江华先生
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至05月20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江华
电话:0451-86528172
邮箱:DADL600178@263.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47,234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6363元/股(调整后)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公司决定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2月22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公司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3月2日至3月11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东安动力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
(八)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九)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十)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一)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于2024年4月22日全部解锁。
(十二)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2024年,公司业绩要求及实际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计算上述考核指标均不含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ΔEVA为经济增加值改善值。
基于上述考核指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未达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份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2)激励对象退休
2024年,公司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退休已离职,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五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3)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其中因激励对象退休回购注销111,078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回购注销4,336,156股。
2、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历年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东安动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东安动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东安动力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东安动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2)回购价格调整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一般情形下,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为P=P0-V(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因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考核指标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75元/股-2021年度每股分红0.0573元/股-2022年度每股分红0.0512元/股-2023年度每股分红0.0026元/股-2024年半年度每股分红0.0026元/股,即3.6363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6,171,477.36元(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的乘积数和实际回购总金额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因回购价格的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回购所需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预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0,923,395股变更为466,476,161股,公司股本结构拟变动情况如下: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并调整回购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安动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东安动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安动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东安动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
3、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员工离职及2024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公司决定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4,447,234股。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70,923,395股变更为466,476,161股,注册资本将由470,923,395元变更为466,476,16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共45天)
3、联系人:温亚峰
4、电话:0451-56186233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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